| <<元宝金属网使用协议 >> |
| 1. 特别提示 |
| 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
| 用户注册成功后,元宝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
| 2. 服务内容 |
| 元宝金属网服务的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金属价格,业内咨询,财经资讯,金属卖买、新闻评论等。 |
| 其中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例如金属价格,分析预测等)为收费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我网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
| 3.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
|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无需通知用户;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收费网络服务,会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并应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 |
| 用户理解,元宝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元宝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元宝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
|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元宝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
|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
|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
| 用户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向元宝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
| 如用户注册的免费网络服务的帐号在任何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或者用户注册的收费网络服务的帐号在其订购的收费网络服务的服务期满之后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元宝有权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 |
| 4. 使用规则 |
| 用户在申请使用元宝网络服务时,必须向元宝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
|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元宝。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元宝不承担任何责任。 |
| 用户同意元宝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元宝网站的任何页面上投放广告),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元宝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
| 用户在使用元宝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
|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
|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
| 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元宝网络服务侵犯元宝网的商业利益,包括并不限于发布非经元宝许可的商业广告; |
| 不得利用元宝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
| 不得利用元宝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
|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
| 不得利用元宝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元宝网的行为; |
| 元宝有权对用户使用元宝网络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元宝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
| 5. 知识产权 |
| 元宝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文字分析资料均归元宝金属网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若需转载请致电:010-88120690 |
| 6. 隐私保护 |
| 保护用户隐私是元宝网的义务,元宝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元宝网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
|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
|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
|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
|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
| 5 为维护元宝网的合法权益。 |
|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元宝网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
| 7. 免责声明 |
|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元宝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元宝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元宝网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
| 7.2 |
| 元宝网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
| 7.3 |
| 元宝网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元宝网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元宝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
| 7.4 |
|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元宝网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元宝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
| 7.5 |
| 用户同意,对于元宝网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元宝网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 1 元宝网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
| 2 元宝网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
| 3 元宝网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
| 8. 违约赔偿 |
| 如因元宝网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元宝网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
|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元宝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元宝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
| 9 法律管辖 |
|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
|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元宝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10 其他规定 |
|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
|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

